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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企业服务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工业领域清洁生产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5〕8号)等有关规定,经企业自愿申报、县(市、区)有关部门推荐、专家现场验收、公示等程序,确定云浮盈德气体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详见附件)为云浮市2025年清洁生产企业(有效期五年,2026年1月至2030年12月),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以上企业有效期内变更名称的,应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在有效期届满前,应按有关程序要求开展新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并向主管部门申请验收;另有规定的行业及企业,按相关要求执行。
鼓励各县(市、区)对清洁生产企业给予政策倾斜,将清洁生产验收结果作为差异化政策制定和实施的依据。鼓励企业以清洁生产工作为基础,实施绿色低碳转型升级,按照《云浮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云工信〔2025〕14号)要求打造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附件:云浮市2025年清洁生产企业名单
云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31日
附件
云浮市2025年清洁生产企业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