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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示期为2026年1月8日至1月14日,共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云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园区科)书面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附件:云浮市2025年产业有序转移资金(标准厂房建设奖励)项目拟安排计划表
云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1月8日
(联系人:李隆、张晓琪,联系电话:0766-8822552)
附件
云浮市2025年产业有序转移资金(标准厂房建设奖励)项目拟安排计划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