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生态环境局云城分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云城分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区委依法治区办:
2025年以来,云浮市生态环境局云城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云城区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生态环境保护职能,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我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365”竞标争先体系和区委“128”抓落实工作思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机制保障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365”竞标争先体系和区委“128”抓落实工作思路,推动法治建设的情况
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365”竞标争先体系和区委“128”抓落实工作思路,以实际行动推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我局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将其作为谋划工作、推进落实的根本遵循,将其纳入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局务会议和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学习法治相关理论知识,深学细悟,确保全体干部职工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步,全力推动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为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实效,主要领导严格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体责任,层层细化工作任务,对标对表抓落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助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新篇章。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思想引领。
一是成立由局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任务亲自督办,真正履行好建设法治政府组织者、推动者和实施者的职责。二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对照《云浮市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云城区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标对表列出本单位工作职责,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安排,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三是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我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聘请了广东百润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的法律顾问,为我局在合同执行、立案调查、案件审查、出台规范性文件等进行法律方面的研究论证和风险评估,推动我局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合法合规。2025年以来,共征询法律顾问意见34次,出具法律意见34份;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旁听活动1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次。
(三)强化内部学法,全面提高法治能力。
一是发挥局党组带头作用。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第一议题”内容,并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制定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领导干部学法计划》,通过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讲座、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专题学习、专题研讨、专题培训,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全局干部集中学的良好氛围,筑牢“法治”思想根基。
二是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制度。我局认真按照省、市、区普法办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的工作部署,依托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组织开展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认真贯彻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本年学法参与率100%、合格率100%、优秀率95%以上,实现学法用法常态化。
三是推动系统干部职工法律培训制度化。为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我局每年制定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以党组集中学习、法治专题讲座、法治专题培训班等多种方式开展。每季度把普法任务下发至各股室站,由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主讲,时间约15分钟,采用PPT解读的方式,图文并茂、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地讲解相关法律法规,使学法普法成为行动自觉。同时,认真组织干部参加每期的“广东环保论坛”学习,积极安排人员参加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举办的各种法制业务培训班,着力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法治思维、法律素养。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我局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建立健全科学决策机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凡是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审批和大额资金的使用,全部经集体讨论才做出决定,并且在决策过程中主动接受监管指导,听取意见建议,实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每个行政处罚决定均经过法制审核,并出具法制审核意见书;重大案件或者疑难案件,聘请我局法律顾问审核并出具法律意见。三是扎实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对本部门起草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经审查,2025年,我局制定的有关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没有涉企收费项目,有关措施中均未含有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违反公平竞争的内容。
二、围绕职能、突出重点,助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坚持依法治理,确保治污精准科学。2025年1-12月,云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AQI)为98.4%,六项污染物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国考、省考水质监测断面全面达标,“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为100%,全区土壤环境质量安全可控。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行政执法有力有效。
一是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生态环境监管活动的基本手段和方式。对于计划性检查,全面采取随机抽查方式,避免随意监管、执法不公等问题。对于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等监管事项,相关业务部门和执法机构,均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检查,实现检查事项全覆盖。同时,积极联合区有关单位开展“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工作,实现“进一次门,查多件事,一次到位”,有效解决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问题,达到力量整合、市场减负、执法增效的“三赢效果”。1-12月,全区生态环境跨层级、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检查达8次。
二是推动环评审批提质增效。根据市委、市政府开展行政许可“极简审批”行动改革的要求,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和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中,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实施网上通办,缩减办理时限,环评审批在省压缩至15个工作日的情况下,我局进一步优化压缩至11个工作日,排污许可证核发压缩至9个工作日。
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通过“极简审批”“公开道歉减免罚款”等制度创新,实现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并进。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的通知》精神,探索开展违法企业公开道歉减免罚款工作,对违法企业准予办理公开道歉承诺,把刚性执法和柔性服务相结合,管服并济,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中实现新作为。2025年1-12月,我局共出动环保执法人员1751人次,检查企业594家次,立案共计43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35宗,罚款金额407.193万元。推行包容审慎执法,实施“道歉从轻处罚”机制,公开道歉减免罚款14宗,减轻处罚金额161.9750万元,对5起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环境行政处罚,免罚金额23万元。
(三)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压实“八五”普法工作责任,积极开展依法行政主题宣传,2025年,我局在云城区好人广场、蟠龙天湖广场、金龙社区、吾悦广场等场所,围绕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了17 场大型主题宣传活动,通过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累计发放绿色低碳宣传资料、环保宣传产品、法律法规单行本及宣传手册4000 余份。同时,对辖区内 11 处户外生态环境宣传橱窗进行了全面维护和内容更新。通过现场宣讲、有奖问答、发放法律读本等形式,积极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普及生物多样性保护与低碳环保知识,切实增强公众环保法治意识,积极推动全民参与建设法治社会的浓厚氛围。
(四)注重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为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有效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我局全面推行“阳光信访”,畅通人民群众监督举报途径,保证网上“公众互动”“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12345政府服务热线”等正常运行。2025年1-12月,共受理环境信访投诉案件(含重复件)396宗,比去年同期218宗(上升178宗)上升81.65%,处理率100%。
三、存在问题
一是执法人员不足。随着生态环境工作的不断深入,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任务增加,监管压力增大,执法人员编制不足的问题日益凸显。
二是法制工作机构尚未健全,由于缺乏法制审核工作专职专业人员,依法行政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普法创新不足,普法宣传方式方法较为单一,新媒体运用不足,仍较多局限于传统主题宣教模式,未能结合时下热点开展普法宣传。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注重规范,兼顾效率,着力完善法治工作制度机制。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切实加强对局法治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学法普法以及日常管理等相关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迹可查。严格落实重大事项“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推动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努力实现依法规范、公平高效的工作目标。
(二)内强自身,外联部门,着力加强行政管理能力建设。根据现行管理的新变化与新要求,结合我区生态环境实际,进一步优化配置局行政管理人员,配备配齐行政管理装备,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着力提升行政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与管理水平。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切实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对接,适时开展联合管理,联动联治,努力形成监管合力。
(三)突出重点,形成合力,着力解决法制审核工作专职人员缺乏难题。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严格把好我局行政处罚、政府采购、合同协议、规范性文件等政策措施的法制审核关,稳步推进公平性竞争审查工作。通过邀请法律专家和法律实务人员开展授课以及组织开展学法考学活动等方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让学法常态化、制度化。
(四)坚持学与练,加强能力建设,着力解决执法短板难题。在执法队伍建设方面,组织开展执法人员轮训,加快补齐执法队伍的技术能力综合素质的短板;同时持续开展执法大练兵、执法稽查、案卷评查等行动,坚持练兵与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重点工作相结合,以现场执法和案卷规范为两大着力点,紧扣执法难点、基层痛点,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执法能力强、熟悉并能正确运用环保法律法规的环境执法队伍。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云城分局
202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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