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豆视频 关于印发云浮市金融改革
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云府〔2022〕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云浮市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金融工作局反映。
麻豆视频
2022年5月7日
云浮市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
目 录
本规划根据《广东省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云浮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全面总结“十三五”期间云浮市金融业的发展基础,分析“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的发展环境。在此基础上,本规划重点明确“十四五”时期云浮市金融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详细部署六大重点任务,并提出规划实施所需的各项保障措施。本规划是云浮市各级政府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深化金融改革创新、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的重要依据,也是云浮市落实国家、广东省深化金融改革发展工作部署的行动指南。
“十三五”时期,面对国际形势复杂变化、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以及突如其来的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云浮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广东省有关金融改革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加快提升金融综合实力,推动金融改革发展,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持续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为云浮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十三五”时期,我市金融发展水平不断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和效能稳步提升,银行业、保险业、资本市场、农村金融改革等方面均保持健康发展态势,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明显成效。
“十三五”以来,我市金融业保持健康稳步发展态势,行业规模进一步扩大,主要金融指标显著提升。截至2020年末,全市金融增加值47.72亿元,较“十二五”末期增长37.44%,年均增速6.57%;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4.8%,较“十二五”末期降低0.2个百分点;金融业税收6.39亿元,占全市税收的比重为6.25%。存贷款规模方面,2020年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385.24亿元,较“十二五”末期增长51.25%,年均增速8.6%;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1048.88亿元,首次突破1000亿元大关,较“十二五”末期增长75.38%,年均增速11.9%。资本市场方面,截至2020年末,上市公司2家,新三板挂牌公司1家。保险业发展方面,2020年全市保费收入达33.81亿元,较“十二五”末期大幅增长93.53%,年均增长14.12%。
表1:云浮市“十三五”金融指标一览表
“十三五”时期,我市不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出台《云浮市设立金融机构奖励试行办法》,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截至2020年末,引进或新设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8个,其中在2018年支持广东温氏集团设立了温氏财务公司、罗定农信社改制成立罗定农商行,2020年云城区与云安区农信社合并成立云浮农商行、郁南农信社改制成立郁南农商行。截至2020年末,全市共有15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其中有6家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1家非银行金融机构、21家保险机构、11家证券业金融机构、12家地方金融机构。现已形成了银行、保险、证券、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为主,小额贷款、融资性担保、典当行等地方金融组织为辅的多层次金融组织体系。
表2:“十三五”云浮市金融机构数量
“十三五”以来,我市银行业致力于增加金融供给、改善资产质量、优化信贷结构等,市场规模不断扩大,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明显加强。截至2020年末,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1601.08亿元,较“十二五”末期增长63.26%,年均增长10.30%;银行业利润14.36亿元,较“十二五”末期增长2.50%,年均增长0.49%。同时,我市通过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优化信贷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增量扩面、提质降本”。截至2020年末,全市制造业贷款余额达到97.5亿元;涉农贷款余额约519.82亿元;民营企业贷款余额312.58亿元;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为99.41亿元;通过降低贷款利率帮助小微企业降低融资成本累计28606笔、合计27076万元,通过清理、规范服务性收费减费让利累计3967笔、合计293万元。
“十三五”期间,我市出台《云浮市推进企业上市奖励办法》,对企业上市、新三板挂牌等给予扶持补助,并于2019年成立云浮企业上市促进会,加快云浮市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的发展步伐。2020年9月,惠云钛业在创业板成功上市,成为全市第2家A股上市企业,首次公开发行新股10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约3.64亿元。截至2020年末,我市已有上市企业2家,较“十二五”末期增加1家;新三板挂牌企业1家,较“十二五”末期增加1家;已申报创业板上市辅导企业1家;启动或完成股改并签约券商辅导的企业7家,到广东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展示企业共45家。2020年全市证券机构累计交易额4344亿元,证券开户数量43.42万户,较“十二五”期末的1943.59亿元增长了123.5%。
“十三五”期间,我市着力营造良好的保险从业环境,引导保险机构不断开拓保险产品和创新服务,建立政策性保险和商业保险的保险体系,促进保险业稳步发展壮大。截至2020年末,全市保费收入33.81亿元,较“十二五”末期增长93.53%,年均增长14.12%;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分别为1119.11元、3.37%,较“十二五”末期分别增长91.49%和0.86个百分点,年均增长分别为13.88%和6.07%。针对因灾、因学致贫或返贫的家庭,云浮市先后推出“脱贫保”、“防贫保”等保险产品,加大保险支持扶贫力度。此外,云浮市保险机构创新推出无核黄皮气象指数保险,持续扩大水稻保险、能繁母猪保险、生猪保险、家禽保险、岭南特色水果保险、森林保险等覆盖面,不断夯实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表3:“十三五”云浮市保险业指标一览表
“十三五”以来,我市先后组建5个新型金融平台和7个专项基金,通过建立完善银行贷款的风险分担机制,为实体企业发展提供风险补偿、保证保险、转贷、担保等金融服务,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截至2020年末,政策性融资担保平台累计提供担保1016笔业务共44.39亿元,为企业和农户融资降低成本约1.14亿元;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撬动金融机构累计投放贷款316笔共9.54亿元;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基金撬动金融机构累计投放“三农”贷款531笔共2.09亿元;中小微企业融资专项基金累计提供应急转贷业务258笔共32.90亿元;科技信贷风险基金撬动金融机构新增发放科技型小微企业贷款23笔共4867.54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共向返乡创业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农民等重点扶持对象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22笔共1.1422亿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于2020年末设立,暂未实现有效放款。此外,积极推广“粤信融”、“省中小融”、“信易贷”、“中征应收账款”平台,截至2020年末,四大平台累计达成融资交易6347笔438.22亿元。
表4:“十三五”末期云浮市政策性金融工具发展成效
持续增强乡村振兴金融供给。“十三五”时期,我市精准对接中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需求,创新推出“乡村振兴贷”等产品,向全市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建设工程的承建方授信,支持贫困村开展新农村建设。同时,全市积极推进与浙江网商银行集团共建“普惠金融+智慧县域”合作项目,截至2020年末,网商银行共计已向全市37.87万人授信74.63亿元贷款额度,累计发放贷款81.15亿元。
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十三五”期间,我市推动罗定市和郁南县成功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拓宽“三农”融资渠道。截至2020年末,两个试点地区累计发放了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324笔,累计发放贷款金额20.82亿元。经过两年的改革实践,全市所辖村组集体经济组织14810个全部完成了清产核资登记工作,资产核实数为50.11亿元,经营性资产核实数为21.91亿元,集体土地总面积为741.83万亩,农用地面积为701.84万亩;全市基本完成成员身份确认,完成率达98.9%;全市基本完成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发证,登记、发证完成率分别为96.4%、86.4%。
开展“美丽圩镇+信用村建设”工作。“十三五”期间,我市持续推动金融助力乡村振兴和美丽圩镇战略实施,整合政府各部门涉农数据和各涉农金融机构措施,为信用户创新惠农信贷产品,提供优惠金融服务。截至2020年末,全市涉农金融机构开展农户信息建档4.08万人,推动银行业机构与46条行政村进行签约并授信,授信人数1.03万人,授信金额6.7亿元,发放贷款761.7万元。
全面完成农合机构改制工作。“十三五”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信社组建农商行工作的部署要求,将农信社改制工作列为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的首要任务,通过联合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农信联社全力引进粤财控股、佛山农商行、南海农商行、顺德农商行等战略投资者,弥补改制资金缺口;通过约谈、函告等软性措施和拘留、逮捕等硬性措施相结合,对恶意逃废债户形成震慑力。截至2020年末,全市5家农合机构全面完成改制农商行工作,服务网点遍布63个镇(街),是全市服务覆盖面最广的银行业机构,资产总额600亿元、负债总额546亿元,分别比启动改制时增加127亿元、122亿元;各项存款515亿元、各项贷款309亿元,分别比启动改制时增加113亿元、21亿元;不良贷款余额9亿元、不良贷款率2.99%,比启动改制时下降了35亿元、12.37个百分点。全市通过司法清收、打击逃废债,清收农合机构不良贷款17.54亿元,其中对郁南农信社不良贷款实控人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立案侦查28宗,刑事拘留29人,逮捕22人,判刑15人。
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明显。“十三五”时期,我市按“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工作原则,加强地方金融行业乱象治理,维护地方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其中,根据2018年中央督导组反馈云浮市存在264家“咨询公司”“投资咨询”非法放贷、软硬暴力追债的问题已得到整治,在媒体公开在营的86家“财务咨询”公司名录并接受社会的监督,查处、清理拆除涉金融信息广告155条/次,注销违法公司42家,督促变更在经营范围中带有“投资咨询”等字样的公司86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2家。
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云浮市“十三五”期间强力推进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推动全市辖内5家P2P网贷分支机构退出云浮市场,全面完成了非法集资陈案攻坚三年规划要求,实现2017年前的非法集资陈案积案“清零”,2018-2020年全市立案的非法集资案件数量呈逐年下降的趋势,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十三五”时期,云浮市金融发展虽取得显著成就,但仍存在总量偏小、实力偏弱,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有待提升,金融风险防控压力较大,高层次金融人才短缺,上市挂牌公司较少等问题,这些问题都需要在“十四五”时期攻坚克难、加快解决。
2020年我市金融业增加值仅有47.72亿元,占全市地区生产总量的4.8%,与全省平均水平8.9%差距较大,金融总量偏小、整体发展水平较低,对经济的推动作用有限。2020年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存款余额、贷款余额分别排在全省第19、19、18位(以上均不含深圳)。在机构种类方面,当前我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仍以传统国有银行以及农商行为主,股份制商业银行、外资银行数量较少,且缺乏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和融资租赁等地方类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体系有待丰富完善、规模有待壮大、实力有待提升。
云浮市受市场环境和银行自身经营特点等因素影响,商业银行下沉服务农村基层的总体成效仍不明显,大部分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但没有真正实体化运作,普惠金融信贷投放力度不够大,中小微企业和农村地区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然存在。同时,云浮市现有金融基金和平台存在作用发挥不平衡、地方财政投入不足、个别平台停止运作等问题,无法满足各类企业的需求,地方政府对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上的政策支持未能充分体现。
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仍存。云浮市农合机构虽然全面完成了改制农商行工作,但部分机构尚存在大量的表外不生息资产,严重阻碍了改制后的发展,部分机构存在不良贷款率“回潮”的风险,需持续加大清收不良资产力度,处理遗留问题,巩固改制成果,防止出现新风险。此外,受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影响,较多中小微企业出现还款困难,银行特别是地方法人银行资产质量或将恶化,贷款风险压力进一步增大。
房地产贷款风险防控压力大。截至2020年末,房地产业贷款余额增速在全市行业中排名第三,一方面部分农银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已超标,另一方面因资金链困难而引发风险的问题楼盘较多,房地产贷款风险可能引发的潜在系统性金融风险需进一步提高防范。
非法集资风险形式多变。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非法集资手段不断翻新,战场由最初的传统行业转战到P2P网贷、互联网金融、金融科技,近年来又集中在私募基金等领域,开展摸查、打击工作难度大。
当前,我市高层次金融人才较少,对高层次金融人才的培育和引进力度有待提升。部分基层金融从业人员服务意识淡薄、服务技能欠缺与素养匮乏,无法满足现代金融产业发展的需求。同时,随着地方金融监管和风险防范压力加大,但我市金融管理部门人员编制较少,各级政府领导干部金融专业知识有待提升,金融监管力量明显不足。
截至2020年末,云浮市仅有2家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1家,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企业45家,上市挂牌公司数量少,企业对资本市场的利用率不足。此外,云浮企业仍然以间接融资的方式来筹集资金,融资渠道较为单一,普遍存在融资成本高、还贷风险大等问题。
这些问题都需要在“十四五”时期攻坚克难、加快解决。
“十四五”时期,我国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广东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为我市金融改革发展带来重大机遇。此外,“十四五”时期,国际国内经济金融运行不确定性因素增多,我市金融改革发展也面临一定的挑战。
展望“十四五”,在“双区”和两个合作区重大战略、全省打造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深化区域金融改革发展的背景下,我市金融发展迎来新机遇,发展路径将逐步明确,发展动力将不断加强。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全面展开,云浮要充分利用“双区”和两个合作区的政策红利乘势而上,主动接收“双区”和两个合作区的金融辐射,积极对接金融工作部门和金融机构,学习吸取先进金融发展模式,加强开展金融人才交流合作,不断提升金融创新发展水平。此外,云浮位于北部生态发展区,承担绿色生态发展和全省生态屏障建设的重任,被省政府赋予发展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的定位,有利于云浮在“十四五”期间深入推动乡村振兴、塑造绿色资本优势,同时为云浮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造基础条件,促进金融服务北部生态发展区建设和乡村振兴发展,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在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下,广东省全力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促进内外循环链接、科技产业创新、高端要素集聚,塑造高质量发展新优势。在此背景下,“十四五”时期云浮实体产业将进一步升级优化,科技创新将得到更好发展。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和科技发展生态,将倒逼云浮深化金融改革创新,加大有效金融供给,从金融模式、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等方面进一步创新,构建符合云浮产业、科技发展实际的金融生态,实现在满足云浮产业、科技发展需求的同时,促进金融产业自身发展提质增效。
“十三五”期间,我国相继取消了对银行、证券、期货和基金管理等领域的外资持股限制,降低了资产规模、经营年限等股东资质方面的限制,并多次提出要统筹推进区域金融改革创新,以金融支持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三农”、科技创新以及扩大金融对外开放等为重点,深入推进先行先试。其中,广东等5个省份(区)获批8个国家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另有5个省份获批7个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作为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小微企业和“三农”领域的特色金融,与云浮在“一核一带一区”中的发展定位和金融发展定位相符,未来随着试点地区相继扩大和模式推广,为云浮争取金融改革创新提供有利条件和创新动力。
“十四五”期间,云浮市金融发展在面临重大发展机遇的同时,也面临不少风险挑战,包括传统金融机构受到新兴金融业态冲击、房地产金融风险隐患仍存、地方金融监管难度加大等困难和问题。
“十三五”以来,以腾讯、阿里巴巴等国内互联网巨头为代表,利用其在技术、渠道和客户资源等方面的后发优势,不断向传统金融业务领域发起挑战。特别是在小微企业和个人客户的零售金融领域,互联网巨头及金融科技企业凭借技术创新和市场开拓能力,开发出众多贴近大众需求的金融产品,市场占有率不断攀升。而当前云浮传统金融机构数字化程度较低,客户开发和风险管控能力有限,在消费信贷等个人信用业务领域的市场占额与服务水平等方面不及互联网巨头,受到新兴金融的冲击较为明显,特别是正处于转型期的小型农商银行将面临巨大的挑战。
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发生后,部分城市房地产再度升温,土地交易量猛增,在实体经济遭遇寒冬的情况下,房地产市场火爆反映出资金“脱实向虚”。“十三五”期间,云浮市城镇化发展推动刚性住房需求量大增,房地产业贷款逐年上升,资金向房地产集中在一定程度上压缩了其他如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实体经济的发展空间。当前国家持续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严格调控,明确了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机构覆盖范围、管理要求及调整机制,限制房地产行业融资规模在银行体系中进一步扩大,引导银行平稳有序降低对涉房贷款的依赖。随着我国资本投资日益多元化和国际化,云浮应主动做好房地产风险防范化解,推动金融机构针对重点房企加强共债风险防范,有效控制行业集中度和客户集中度,降低房地产金融风险所带来的经济影响。
近年来,金融科技发展表现出“跑得快,监管慢”的特征,由于监管经验不足,加之金融科技风险存在隐蔽性强、涉及面广、破坏力大等特点,也存在诱导过度金融消费的趋利风险,使得经济社会将面临网络安全、数据隐私、寡头垄断等多重挑战,这对云浮防范金融风险网络技术和信息安全风险提出更高的要求。此外,虽然我市网贷P2P平台专项整治工作已基本完成,但非法分子利用金融科技等不断转移战场、翻新手段,且相关监管法律法规建设滞后,严重制约对地方类金融机构组织的有效监管,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履职监管、依法取缔和依法打击工作存在较大难度。与此同时,云浮高素质金融监管人才较为缺乏,基层监管力量十分薄弱,“十四五”期间的金融科技风险或其他新兴金融业态风险将进一步加大地方金融监管难度。
围绕“十四五”时期广东省金融改革发展及云浮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部署,坚持党对金融工作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坚持普惠利民、坚持创新发展与风险防范并重的发展原则,加快推动金融改革发展。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1+1+9”工作部署,按照云浮市第七次党代会提出的发展思路,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推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锚定“打造粤北生态发展新高地、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美丽云浮”的目标定位,聚焦园区经济、镇域经济、资源经济“三大抓手”,充分激发云浮的人文、生态、区位、资源经济“四大优势”,围绕市委实施的东融湾区、工业立市、赋能强镇兴村、资源经济、城乡品质提升、安全强基“六大战略”,主动对接和服务“双区”、横琴和前海两个合作区等重大平台建设,扎实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和深化金融改革三大重点工作,切实提高云浮金融业发展水平,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建设提供更好的金融支持。
要始终坚持党对金融工作集中统一领导,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实施金融领域的重大方针政策、战略规划和重大改革开放举措,确保金融改革发展正确方向,维护云浮金融安全稳定运行。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对云浮金融机构领导班子的建设,强化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要扎扎实实抓好金融机构的党建工作,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党性教育,加强纪律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打造一支政治过硬、德才兼备的高素质金融人才队伍。
坚持落实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根本原则,强化金融对助力启动新发展格局、服务产业升级的功能,以解决融资难融资贵为抓手,不断降低实体经济融资的门槛与成本,全面激发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活力,加速创新要素在云浮落地转化,助力云浮打造粤北生态建设发展新高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推动绿色生态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引导金融资源向三农、小微等领域倾斜,强化对小微企业和乡村振兴的金融支持,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提高精准性与有效性,注重落实县域普惠金融发展的“最后一公里”,助力云浮乡村振兴不断迈向新台阶。
稳步推进地方新兴金融业态以及特色金融发展,在合法合规和风险可控前提下,鼓励金融业产品、服务、组织和监管方式创新,充分激活市场活力。持续评估金融创新的发展态势、影响程度和风险水平,构建多层次、有针对性和有效性的监管协调框架,完善金融监管。
紧紧围绕“打造粤北生态发展新高地、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美丽云浮”的目标定位,“十四五”期间加快打造现代金融体系,为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以“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全力发展资本市场、推进产融深度融合、推动绿色普惠金融服务、健全融资服务配套机制和强化金融风险防控”六大任务为抓手,促进云浮金融业综合实力进一步提升,推动金融供给与服务进一步优化和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持续优化,使得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国家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领域的能力进一步增强,让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不断适应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
到2025年,云浮市金融增加值突破80亿元;本外币存款余额达到2300亿元以上,本外币贷款余额达到1920亿元以上,不良贷款率保持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下;全市保费收入超出52.5亿元,保险密度达到1700元,保险深度达到3.5%;境内外上市公司达到7家以上,新三板挂牌公司达到2家以上。
表5:云浮市“十四五”金融改革发展主要预期性指标表
“十四五”期间,云浮市将深化“东融湾区”战略实施,主动对接湾区城市,学习先进金融发展模式和经验,促进金融业务合作,引进及培育更多的金融机构,做大做强法人金融机构,推动金融分支机构及地方金融机构高质量发展,补齐全市金融服务短板,完善本地金融组织体系,助推地方经济快速高质量发展。
实施金融招商引资。落实《云浮市设立金融机构奖励办法》,搭建专业金融机构服务平台,编制金融业招商目录,开展多层次的金融招商推广,畅通金融招商融资渠道,通过互联网、新媒体等手段进行在线招商,实现金融招商引资24小时网络在线。积极帮助解决金融机构在开业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做好“一企一策”对接、机构注册落地、人才引进等服务工作,为金融机构落户云浮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多渠道推动新设金融机构。积极引入交通银行和光大、招商等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以及各类城市商业银行到云浮设立分支机构。鼓励更多的保险机构和证券机构等到云浮设立分支机构和开展业务。支持本地民营企业联合市外金融机构探索在云浮组建农村专业保险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村镇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和7+4类地方金融机构,力争“十四五”期间每年新增金融机构1-2家。积极健全信用评估、会计、律所、资产评估等配套金融服务机构体系。
支持村镇银行健康发展。引导东盈、惠民两家村镇银行坚守支农支小战略定位,深耕县域金融市场,延伸服务网点,下沉服务重心,专注基础金融服务,以增加“三农”和小微企业基础客户数量为价值导向,做大做稳基础客户群,力争“十四五”期间各新增1家分支机构。
做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鼓励集团财务公司稳步扩大支付结算、流动资金贷款、应收账款保理等业务规模,逐步提升监管评级,积极申请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和融资租赁业务资质,搭建并逐步完善内部业务管理、信息化管理和金融服务框架。在满足监管评级的前提下,支持我市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积极申请产业链金融业务资质,通过提供融资支持,协助企业集团发挥核心企业优势,进一步稳定、延伸、扩大产业链生态圈。
组建市级金融投资(控股)公司。推动符合条件的从事金融类业务的国资企业进行整合重组,拓宽其经营范围,配强金融专业人才队伍,补充壮大资本金,争取取得小额贷款、商业保理、融资租赁、地方资产管理等经营牌照,逐步打造成我市市级金融投资公司,更好发挥地方政府金融引导社会资本作用。
提升金融分支机构发展水平。鼓励云浮金融分支机构推进业务整合与流程再造,开展产品和服务创新,实现业务升级和机构升格,力争“十四五”期间广发行云浮支行升格为分行。加强云浮政府与各金融机构总行(总部)联络,通过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争取总行(总部)加大对云浮资源、资金投入及业务政策倾斜,支持云浮重点产业项目建设。
增强金融分支机构服务能力。支持云浮市内大中型银行分支机构继续推进普惠金融专营机制建设,建立普惠金融事业部或专职开展普惠金融业务的部门及团队,落实“五专”经营机制。引导云浮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产业园区、重点发展区域增设分支机构,并结合云浮市各镇(街)发展定位优化营业网点布局,为小微企业、“三农”提供更有针对性和更加便利的金融服务。支持市内保险机构和证券机构紧跟社会和产业发展需求,创新金融服务和模式,积极开展绿色金融、普惠金融、财富管理、养老金融等可持续和高附加值的金融服务。
支持市内融资担保公司突出支小支农、拓展服务覆盖面、降费让利,提高担保业务审批效率,在线上线下为中小微企业提供高质量信用服务。探索构建市区两级联动的融资担保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县区成立融资担保公司或融资担保基金,加强与市级风险补偿机制联动,充分发挥财政杠杆作用撬动银行贷款。积极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合规内控体系,通过细分市场、特色经营、开发运用大数据等措施,稳步提升监管评级。引导典当行完善内部机制体制建设,稳妥开展业务和规范发展。同时,支持辖内外大型企业在云浮设立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公司,加快完善云浮市地方金融组织,力争“十四五”期间新增地方金融机构5家以上。
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金融合作,积极参与大湾区、两个合作区的金融改革开放,主动学习先进金融发展模式和经验,促进我市金融制度创新、业态创新、环境创新,推动我市金融机构对接大湾区、两个合作区建设过程中的金融需求,促进金融机构业务合作。积极对接深交所、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前海股权交易中心、广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等重大金融平台,建立并加强与粤财控股、粤科集团、深圳创投、越秀金控、前海金控、珠海华发集团等国资平台的常态化联系机制,促进金融合作和交流。
“十四五”时期,云浮市将全力发展资本市场,加大资本市场政策支持力度,完善企业上市挂牌服务工作机制,提升上市企业资本运营能力,引导重点企业启动股改上市融资,大力推动股权投资发展,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结合新时期资本市场发展,修订完善《云浮市企业利用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奖励办法》,提高上市奖励金额,并拓宽奖励的广度,并在继续维持市级财政对企业上市的奖励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县域出台相应的奖励办法进行叠加奖励。根据云浮实际情况出台《云浮市上市后备企业培育管理办法》,提高上市后备企业的地位,在各类资金、土地、人才、税收、进出口等方面给予上市后备企业优惠和开辟绿色通道。
完善政府服务机制。加快筛选可能在“十四五”期间上市或启动上市的重点后备企业,建立《市领导挂钩联系市重点拟上市企业工作台账》,由市委、市政府领导进行一对一挂钩帮扶。定期走访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和上市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通报和共享上市后备企业情况,研究和解决上市过程中碰到的困难与问题。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强化主动服务,对企业股改、资产确权、上市材料申报等方面要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编制上市服务手册。汇编资本市场板块介绍、上市流程、市区上市挂牌奖励政策解读,建立省、市、县(区)政府职能部门对接联系机制,架设起服务上市挂牌的政策与信息“立交桥”,有效解决政府、企业和市场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进一步提高政策透明度和服务企业满意度。
加强企业上市挂牌培训与服务。支持云浮市企业上市促进会加强与各证券交易所、新三板、广东股交中心和有关中介机构的对接和沟通,引导其为我市上市后备企业提供优质服务。聘请上级主管部门、证券监管和中介机构专家以及成功上市的企业家举办专题培训班,组织拟上市企业到发达地区参观学习,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企业上市的重要意义、介绍外地的经验做法和宣传本地的政策措施,营造推动企业上市的浓厚氛围。
增强已上市企业的资本运作意识。支持我市上市企业开展以整合资源获取技术、人才、品牌、渠道为主要目的的并购重组,改善上市企业存量资产结构,发展培育新的增长点。鼓励上市企业充分依托境内、外资本市场,通过发行公司债、可转债和定向增发、配股和优先股等多种方式实现再融资,扩大企业融资规模、投资规划和生产规模,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发挥上市企业引领作用。支持我市上市龙头企业发挥在培育壮大产业集群的引领作用,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合理运用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整合供应链上的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等相关信息,搭建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服务产业链的上下游客户,助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建立上市后备资源库入库遴选机制。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集群整体布局,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快对具有发展潜力的支柱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本土企业。在此基础上,通过加强调研走访和行业主管部门筛查推荐,建立上市后备资源库入库遴选机制。对入库企业按照“优选一家、辅导一家、上市一家”的工作思路,进行培育、扶持和指导,引导更多的企业启动股改上市融资。
引导企业精准确定上市路径。引导完成股改的企业从自身发展阶段出发,选择适当方式登陆资本市场,坚持境内上市与境外上市同步推进,直接上市与间接上市同时并举,场内上市与场外挂牌统筹兼顾。对主业突出、盈利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的龙头企业,争取主板上市;对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强的中小型企业,争取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对初创型中小型企业,争取在“新三板”和广东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对外向型或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企业,鼓励到境外上市。
拓宽股改企业融资渠道。支持完成股改的优质企业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替代其他高成本融资方式。
积极对接广东美丽乡村振兴发展产业投资基金,争取在云浮设立与乡村振兴相关的专项子基金。支持市内大型企业联合金融机构发起成立产业发展基金。鼓励有条件的大型、成熟企业以自有资金设立企业风险投资基金(Corporate Venture Capital,CVC基金),围绕上下游产业链或新产业开展风险投资。探索出台基金业发展专项政策,加大基金吸引力度,并建立投资容错机制和尽职免责制度,进一步提高社会资本参与政府引导基金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基金产业发展环境。
“十四五”期间,云浮市将深化“工业立市”、“资源经济”和“城乡品质提升”战略实施,加快发展产业金融、供应链金融、绿色金融、科创金融和文旅金融等特色金融,推动重点产业转型升级,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提质增效。
推动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市内各地区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加大对石材、不锈钢、硫化工、农业等传统优势产业集群的信贷支持力度,推动传统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技术改造、装备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力。鼓励我市龙头企业和优质上市公司开展兼并重组,重点筛选和推荐成长性较好、科技含量高但缺乏一定流动性的中小企业作为并购重组标的,为产业升级提供新动力。积极加强与大湾区金融集团的战略性合作,争取联合设立产业引导基金,或与行业商会合作设立担保基金,撬动金融资源,促进传统产业的发展壮大和转型升级。
支持“十大园区经济”发展。加大对云浮布局发展“十大园区经济”的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资金投入和金融服务创新力度。针对金属智造、信创、生物医药、文旅、石材、硫化工等小微企业较为密集、轻资产的产业,加快信用类贷款产品开发,加强股权融资支持;针对氢能源、现代农业、现代物流、清洁能源等规模化、重资产的产业,加强提供长期较为稳定的信贷资金投入,鼓励保险资金以股权或债权的方式参与投资产业发展。
鼓励大型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鼓励大型企业发挥“链主”优势,通过与各类政府信息平台、线上贸易服务平台、大型仓储物流平台等开展合作,运用金融大数据+线上服务模式,创新供应链金融服务,为各类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个性化、综合化金融服务。鼓励我市龙头企业发行供应链票据,依托龙头企业较高的主体信用评级,缓解上下游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推动整个产业链转型升级、协调发展。
支持供应链金融专业化经营。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供应链上下游链条企业的行业结算特点,以及不同交易环节的结算需求,拓展符合企业实际的支付结算和现金管理服务,提升供应链支付结算效率。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政府订单贷款、仓单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票据贴现、保理、信用证等供应链金融服务。支持保险机构积极嵌入供应链环节,在供应链金融业务中开展抵押质押、纯信用等多种形式的信用保证保险业务,为上下游链条企业获取融资提供增信支持。
完善外贸金融服务。综合运用外贸融资金融服务工具,加大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小微外贸企业和跨境电商新业态的供应链金融支持,保障外贸领域产业供应链稳定发展。通过引导金融机构运用国际业务电子化产品,推动各项外汇管理便利化措施贯彻落实到位。通过优化跨境收支管理与服务,鼓励企业依法合规采用人民币进行跨境结算,引导企业合理运用金融衍生工具开展汇率风险管理。
支持资源经济绿色发展。推动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云浮生态大市、农业大市、资源大市的优势特点,大力支持推进“绿色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构建“立体式”资源发展体系。推动金融资源重点支持以抽水蓄能、氢能、光伏、生物质、天然气热电联产等为主体的绿色能源经济,以西江黄金水道为主体的航运经济,以绿色有机农业、绿色畜牧业、林下种植和林下养殖产业为主体的林下经济等,并围绕核心企业加大对产业链上下游的金融支持力度,打造绿色产业链金融。
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对现代农业发展和农产品转型升级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需求。对农产品深加工、产销对接、冷链物流、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特色民宿和农村康养推出一批特色金融服务,推动形成专业化的服务模式。加大对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以及优质粮食、优质禽畜、特色南药、岭南水果、特色蔬菜、现代花卉苗木、生态茶叶、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等八大传统特色农业产业及新兴特色农业产业的金融支持,盘活存量,用好增量。
加快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创新。积极探索以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等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和公益林生态补偿贷款,推动绿色金融创新。鼓励和支持辖内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参与碳排放期货交易,加强与广州碳排放交易所的对接联系,创新碳金融产品创新和交易模式。支持保险机构创新绿色保险业务,开发针对氢能源产业、环保技术提升、生态农业、节能节水等领域的绿色保险产品,鼓励保险机构为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提供增信措施,并加强企业投保环境污染保险信息共享。
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综合用好政策性、开发性和商业性贷款,结合辖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和生活污水处理等项目贷款实践,创新农村基础设施融资模式,加强骨干水利项目、农田水利工程、生态环境建设等基础设施和文化、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建设的金融服务,大力支持农村绿色人居环境整治。
支持激发科技创新是第一动力。做大云浮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持续扩大企业质押融资范围,实行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混合质押,适度提高单笔贷款支持额度。充分用好云浮市科技信贷风险基金的作用,引导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科技贷款产品和服务,建立科技贷款绿色通道等方式,提高科技贷款审批效率,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多样化融资贷款产品。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内部激励约束机制,探索建立适合科技型企业的商业银行信贷考核体系,落实授信尽职免责机制。
创新科创金融服务。发挥云浮市粤科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加强对云浮市内科创企业的股权投资,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科创领域。发挥好云浮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效能,推进科技与金融的深度融合,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有效的金融服务,助力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培育发展。推动保险机构发展专利保险、商标保险、专利质押融资保险等知识产权保险服务,提升保险服务科技创新的广度与深度。
拓宽文旅产业融资渠道。充分利用云浮的人文和生态优势,结合云浮禅域小镇、天露山旅游度假区等特色休闲旅游项目、高端旅游资源,建立重点文创企业、文化项目,以及乡村民俗旅游、特色旅游业态信息库,积极对接投资机构投资文旅项目,形成长效合作机制,不断增强金融服务文化和旅游产业的能力,支持培育壮大“文化+旅游”、“文化+创意”等新业态,助力云浮不断提升文化创意产业和旅游产业的发展水平和聚集能力。支持新兴县依托全省全域旅游示范区的优势,积极对接大型文旅企业,联合设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云浮文旅产业。
创新文旅金融服务。打造文旅金融特色品牌,争取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在云浮设立服务中心,提供文旅产权交易、鉴定、评估等服务。支持有条件的金融机构以特色支行、专营事业部等形式建设文旅金融专营机构,创新发展旅游分期、旅游理财以及旅游保险等文旅金融服务专属产品,大力推出类似文化创意贷款、民宿贷款等信贷产品。
“十四五”期间,云浮市将深化实施“赋能强镇兴村”战略,紧抓数字金融发展机遇,加快数字普惠金融创新应用,强化对镇域经济和乡村振兴的金融支持,积极推动金融资本“上山下乡”。
扎实推进“美丽圩镇+信用村建设”工作。整合政府各部门涉农数据,健全政务数据共享机制,加快落实农户信用建档工作。结合涉农政务数据分析以及农户金融需求,为信用户创新惠农信贷产品,提供优惠金融服务。推动相关金融机构落实分片包干责任,逐步将全市行政村建成信用村,并实行整村授信支持涉农金融机构定期向农户开展宣传工作,大力宣传个人征信、反假货币、金融诈骗等基础金融知识,并对信用户实施贷款利率优惠、扩大授信额度等激励措施,营造“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社会氛围,建立覆盖全市的农村信用体系,持续优化镇域信用环境。
大力推广“县域普惠金融”项目。继续深化与各大型科技金融公司的合作,推动更多的政府部门进行涉农数据共享,提高涉农群众的授信范围、授信额度和获得信贷的便利度。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建立贴息和风险补偿基金,降低涉农群众融资成本。充分利用阿里巴巴等科技公司的优势为辖内农村创业群体和个人提供从创业引导到资金申请、技能培训、原料供应、产品销售等一系列的创业服务,打造农村创业孵化平台,助力激发镇域经济活力。
打造线上融资服务平台。用好“粤信融”“中小融”“信易贷”等平台,依托“数字政府+金融科技”优势,推动涉企信息规范化、数字化、智能化,推动企业注册、融资、信息查询等关键指标持续增长,提升小微企业融资获贷率、首贷率和信用贷款比率。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和数字技术,及时受理处理群众金融服务申请,不断完善普及教育、咨询投诉、纠纷处理、综合金融资讯等线上功能建设。积极推动云浮市普惠金融服务平台与“粤省事”“粤商通”等综合政务平台融合,加强与国家和省级平台互联互通,构建服务涉农人群等薄弱领域的线上线下联动服务矩阵,提升服务能力。
推动科技赋能普惠金融发展。鼓励金融机构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技术,提升服务效率和延伸服务半径,开发符合云浮产业特色、符合“三农”和小微企业经营特征的数字普惠金融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进传统实体网点向营销型、体验型网点转变。持续优化支付服务环境,加快移动支付示范镇建设,加大移动支付“一码通用”改造力度,加强移动支付便民场景建设,促进移动支付与智慧交通、智慧生活、智慧医疗、智慧养老等场景融合应用,进一步提升移动支付的覆盖面与渗透率。大力推广中国银联产销服务平台等产品服务,积极探索“移动支付+电子商务”等创新发展模式,推动移动支付从服务农民生活向服务农业生产、农村生态有效延伸。
优化村委及社区金融服务站建设。创新开展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分类管理,进一步优化助农取款服务点布局和功能,有针对性满足老年人、农民等重点群体的基础金融服务需求,推动消除农村金融服务“数字鸿沟”。探索创建便捷、智慧、高效的社区金融服务,加大POS机、ATM机等的投入量,提升电缆、光缆等运行速度,加强无线网络技术等应用,使普惠金融真正实现金融基础设施的全覆盖。
优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大力推广“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应用,推动动产融资、应收账款质押、知识产权质押和产业链金融服务创新。搭建政银企沟通合作平台,定期开展常态化的对接交流活动,本着“政府主导、各方联动、银企互动”的准则,打造政银企三方对接渠道,不断推动政银企对接长效机制建造。积极推广无还本续贷、循环贷款等方式贷款,探索建立无还本续贷“白名单”制度。推广应用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系统,通过新闻媒体、自媒体、政务平台等形式,加强动产融资服务工作宣传,提高社会认知度和参与度,推进登记服务便利化,助力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创新涉农金融服务模式。鼓励金融机构与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合作,加快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积极拓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抵质押担保物范围。探索农业订单贷款、农副产品仓单质押贷款等,盘活小微企业动产资源,丰富农村资产质押融资产品体系。探索将涉农保险投保情况作为授信要素,拓宽涉农保险保单质押范围,探索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应收账款质押”等多种贷款模式创新。培育引进涉农融资性担保机构,大力发展农业贷款再担保或代理农业担保信用保险等中间业务,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农业贷款担保体系。
创新金融顾问(助理)机制。建立专门对接镇域需求的金融服务队伍,制订和完善金融顾问、金融助理、志愿服务者服务标准和规范,按照“划片负责、定点对接、一人多村”的原则,向各县(市、区)行政村(社区)选派“金融顾问”,创新开展“送金融政策、送信贷资金、送金融技能、送金融知识、送金融服务、送金融关爱”等进村入户“六送”行动,带动金融资源和金融服务下沉,力争“十四五”期间金融顾问(助理)对全市所有镇(街)、重点行政村实现全覆盖。
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加快推动重要农产品、地方支柱型品种保险扩面工作,重点支持水稻、生猪、能繁母猪、肉鸡等关系群众“米袋子”“菜篮子”的重要农产品保险发展,提高岭南水果等地方支柱型优势品种保险覆盖面,并因地制宜开办特色农产品险种,推广实施水产养殖保险和森林保险试点,落实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的目标要求。提高农户农业保险投保率,实现愿保尽保。
拓宽农业保险服务领域。鼓励保险公司围绕水稻、生猪、蔬菜、岭南水果、家禽等重要农产品逐步开展价格保险、收入保险试点,防范自然灾害和市场变动双重风险,保障农户收入稳定。支持保险公司开发符合实际需求的扶贫综合保险产品,助力解决贫困人员因灾、因病致贫、返贫问题。推广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农村治安保险、农民短期意外伤害保险等,丰富农村民生保障和社会风险管理方式。
加强农业保险信息共享。推动建立农业保险与农业农村信息共享机制,动态掌握投保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相关情况,逐步实现为农户提供实时气象预警、农户农事管理、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等线上服务,提升“三农”领域风险管理水平。
完善农村产权抵押融资交易流转机制。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抵押登记和交易流转制度,推动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农业设施使用权、小型水利设施所有权和使用权、大型农机具所有权、生猪活体抵押产权等各类农村产权的流转登记。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功能,提供信息发布、流转交易、抵押融资、咨询服务等服务。加强对农村产权资产评估机构的规范管理,鼓励金融机构将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出具的交易鉴定书作为抵押融资评估基础,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产权价值评估体系。
创新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服务。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对于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的抵押贷款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推出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单一抵押贷款、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多种经营权组合抵押贷款、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业设施权证组合抵押贷款、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担保组合抵押贷款等模式,并对绩效评价、资源配置、信贷授权等作出专门安排,推动农村产权改革工作提质增量扩面。
丰富农村产权处置手段。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违约债务农村产权采用贷款重组、按序清偿、协议转让、交易平台挂牌再流转等多种方式处置抵押物。探索设立农村产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用于分担地震、冰雹、严重旱涝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贷款损失,或根据财力对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给予适当贴息,增强贷款人放贷激励。
“十四五”期间,云浮市将健全融资服务配套机制,着力优化市级风险缓释机制,健全融资担保机制,做活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加大融资服务力度,助力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渠道单一等难题。
做大、做强中小企业融资专项基金。向省政府申请专项资金、引入社会资本和梳理辖区范围内闲置或利用率低的各类资金充实云浮市中小微企业融资专项资金。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单独设立或与市级共建转贷资金。逐步降低转贷费用,简化转贷办理流程,为全市中小微企业提供低成本、简便快捷的过桥融资服务。
完善中小企业风险补偿机制。做大信贷补偿基金规模,推动财政逐年追加投入或把受贷企业税收新增部分一定比例追加补充入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逐步扩大基金的支持范围,优化补偿审批程序,严格要求合作金融机构制定或完善与风险补偿金管理有关的内控制度,并强化对其的风险补偿考核管理,防范管理风险。
提升科技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使用效率。大力推广云浮市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建立全市科技企业库并推荐给合作银行,争取合作银行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完善云浮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运作机制,支持保险、融资担保机构、专业知识产权评估公司加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合理分配各方风险分摊比例,稳妥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
优化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资金运作机制。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保险机构在客户开发、信息共享、信息披露、贷后管理、欠款追偿等多个环节紧密合作,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及时将业务受理、贷款发放、贷款逾期等情况告知合作的保险机构,引导保险机构根据小微企业资金“短、小、频、急”的特点,加快理赔进程,提升理赔服务质量。
建立中小企业、“三农”贷款贴息机制。指导各县(市、区)统筹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对镇域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贷款进行贴息。向省级政府申请专项资金或统筹市、县两级财政资金,针对石材等传统支柱产业升级改造或金属智造、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金融创新提供专项贷款贴息。
加快发展政策性融资担保服务平台。支持市内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积极对接国家担保基金、省再担保基金,并争取市财政统筹资金组建市级融资担保基金,以提高对辖内小微、“三农”企业贷款的分险比例,拓宽风险分担渠道,提升服务效率,争取在支小支农成效方面走在全省前列。支持广东省农业融资担保公司云浮分公司加强业务开拓、风险防控并重的自身能力建设,打造符合云浮农业生产和农村信用特征的产品模式。
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鼓励云浮市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金融机构聚焦第一还款来源,充分运用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粤信融”、“省中小融”、“信易贷”等平台数据,不断提高风险评估能力,为促进创新创业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
提升政府投资引导基金运作效率。做活云浮市粤科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优化基金内部投资决策制度,降低投资准入门槛,充分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推动市、县政府引导基金积极对接国内外头部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定期推荐云浮优质项目,积极鼓励各县(市、区)、制造企业积极参与,通过直投形式扶持云浮先进装备制造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引导更多优质项目落户云浮。
积极对接省级政府引导基金合作。积极与粤财控股沟通合作,争取广东省产业投资基金落地云浮项目。积极对接粤科集团,争取创新创业基金在云浮设立专业投资基金机构,围绕云浮区域创新、新兴产业培育和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开展股权投资。加强与恒健集团战略合作,引入广东粤澳合作发展基金、广东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广东美丽乡村振兴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广东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广东中医药大健康股权投资基金为我市项目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十四五”期间,云浮市将深化实施“安全强基”战略,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体制机制,加强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加快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强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全力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促进经济金融协调发展。
加强地方金融监管队伍建设。完善市、县两级政府金融工作机构职能,强化两级部门在地方金融工作中的统一监管和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各县(市、区)充实干部队伍,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学习,提升一线金融工作应变能力。
构建地方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建立与国家派驻云浮金融监管机构的长效联系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强化金融风险防控。建立多部门联动综合执法体系。构建由市金融工作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人民银行云浮市中心支行、云浮银保监分局等部门共同组成的市级金融监管与联合执法体系,加强监督与执法配合联动,提高打击犯罪效率。
做好重点领域金融风险防控。健全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加强企业信贷信用、地方法人银行、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等重点领域金融风险防控。稳妥处置高风险机构,强化不良资产认定和处置,防范在处置风险过程中产生的次生风险,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坚持“金融特许经营”原则,严把准入关口,恪守持牌经营和审慎监管的基本原则,坚决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切实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金融稳定。
加强房地产金融风险防范。以因地制宜、稳定市场的政策导向,严查经营性贷款及消费性贷款违规流向楼市的问题。结合全市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具体情况,对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上限实施分档管理重点,督促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超出管理要求的机构制定调整方案。针对云浮市因资金链困难而引成的问题楼盘,强化各县(市、区)、住建、自然资源、公安、法院、金融监管等单位合力,落实“一城一策”“一案一专班”工作机制,做好风险化解工作。
提升地方金融监管能力。全面、精准评估全市金融业发展情况,提升金融分析与预测能力,加强风险排查和风险应对,强化风险和监管信息共享。加强与省金融风险防控中心合作,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加强非法金融活动的动态监测预警,形成“线上”监测预警与“线下”防范处置的协同防控体系。建立完善“防范非法集资+网格化管理”的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机制,依托保险机构在县、镇、村的网点和服务点优势,发挥网格化治理机制作用,常态化开展线下涉非风险排查,筑牢全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安全屏障。
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完善债务风险识别、评估预警和有效防控机制,综合分析地方财政收支情况和债务运行状态,建立健全符合云浮实际的地方财政运行模式。进一步壮大地方政府财力,做大举债空间,做好风险化解预案。在积极实现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全部清零的基础上,坚决杜绝新增隐性债务。
大力推进企业诚信建设。引导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督促小微企业讲求诚信,注意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积累良好的信用记录。深化企业信用“红黑名单”运作,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积极培育诚信的市场活动主体。
建立健全失信主体惩戒机制。进一步完善打击金融逃废债机制,建立逃废债档案和账户查询中心,对恶意逃废债行为形成持续高压震慑态势,通过媒体、网络多方位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和正面宣传打击逃废债行动,通过公安约谈、快速调解判决、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限制赖债人员等措施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加强指导失信惩戒对象开展信用修复,促进失信主体履行法定义务。
建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督,及时查处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维护金融消费市场健康有序运行。压实金融机构处理金融消费纠纷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改进服务质量。畅通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监管部门、仲裁、诉讼等金融消费争议解决渠道,建立非诉第三方纠纷调解机制。探索设置云浮金融法庭,助力金融消费者通过合法渠道解决金融纠纷。
“十四五”时期,云浮市将健全工作保障机制,加快对人才的培育和引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及领导,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和评估工作,为完成本规划的各项任务要求提供有力的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由分管金融工作的市领导、金融系统各部门和其他市直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云浮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完善部门分工协作机制,统筹推进服务实体经济、深化金融改革、防控金融风险工作,促进全市金融发展规划、重大事项、政策措施等落地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增强金融工作力量。加强市、县两级金融工作部门的人才队伍建设,支持成立金融服务机构、协会或自律组织,协助云浮市金融工作局开展金融招商引资、金融改革创新、金融政策宣传和风险防范等工作,提升金融服务和监管能力。构建“政银企”合作常态机制、重大项目绿色通道机制,提升政府服务效率,持续优化投资发展环境,不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加快引进与培育金融人才。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加大引进高层次金融人才工作力度,在住房落户、税收优惠、医疗保障、子女入学、出入境管理等方面给予扶持。加强金融系统干部金融知识普及,定期举办金融基础知识专题培训会,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德才兼备、懂经济懂金融的干部队伍。完善金融人才跨区域、跨部门交流机制,推动政府金融工作部门、金融机构与金融监管部门双向挂职交流,并加强与大湾区城市人才交流,提升干部的国际化视野和创新思维。
强化金融工作智力保障。强化金融智力建设,加快与各高校、研究所、地方智库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邀请学术造诣较高和决策咨询能力较强的专家学者为云浮金融改革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与决策咨询,引导地方金融良性发展。
加强财政资金支持与投入。全力争取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上级部门以及市财政局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云浮市金融产业发展。做好金融机构引进和设立的落户奖励,加大对普惠金融、绿色金融、中小微企业等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的财政资金支持,提升风险补偿和贴息政策的覆盖面和力度,充分调动各类金融资源服务云浮发展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加大规划、政策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发挥传统媒体、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大力宣传金融在推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营造鼓励和支持金融业发展的良好氛围。积极组织金融政策宣讲,加强政策解读工作,扩大政策普及范围,推动政策的实施和增强影响力。积极参与大型金融展会与论坛,加强对外招商引资和政策宣传,促进云浮与大湾区城市的金融交往,加强与国内重点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络,争取更多金融资源落地云浮。
建立合适的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制度,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切实推进规划科学有序实施。开展对规划指标和政策措施的跟踪监测,根据国家宏观经济金融形势,适时调整相关政策方向和力度,确保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对规划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的信息披露,鼓励金融机构参与规划评估,切实推进规划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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